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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中南共识与建议

发布者:刘仁山 [发表时间]:2017-12-22 [来源]: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杂志 [浏览次数]: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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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山

刘仁山,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89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1994年中南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7年武汉大学国际私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教育部“霍英东基金会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科研资助奖”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历任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副主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院长,教务部(教学督导室)部长兼本科教学评估中心主任,文澜学院常务副院长(兼)

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中南共识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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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发表了要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讲话,这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的又一次动员和部署,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指引了方向。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掀起了一场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座谈与整顿活动,共同寻找问题、不足与差距,总结经验,凝聚中南共识,探索完善路径,提出中南建议。

一、中南共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全国培养法学本科人才的重要高校,是国内开展法学本科教育的一块重要阵地,在法学人才培养中贯彻德法兼修责任重大,学校与学院都高度重视。现经过学校上下充分讨论,已就法学本科教育如何贯彻德法兼修的培养目标达成了如下共识。

(一)加强对基础理论特别是法治理论的研究,指引和促进本科教学

贯彻德法兼修,首先应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的研究,特别是法治理论的研究。法学教育的内容既要反映世界法治的发展潮流,更要反映中国特有的法治实践。简单照搬西方的法治理论来指引法学教育,法学人才培养就会失去方向与灵魂。只有探索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来指引教学,才能真正实现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要充分利用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的优势,加强法治及其相关领域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较早地开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础研究。基础研究的切入点有二:一是在总结西方法治理论的优势与经验的同时,注意揭示其适用方面的地方性、多样性与局限性,避免陷入西方法治理论中心论、一体论与普世论的简化认识;二是在认清中国法治建设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时,也要用心挖掘与总结长期法治实践所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厘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西方法治理论所具有的个性与共性,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理论自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为引领和促进教学提供了“源头活水”,为法学教学提供了底蕴与灵魂,为法学人才培养提供了理论指引,能够促进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法学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重视教师的业务能力提升

要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法学教师要首先做到德法兼修,立德树人。法学教师是法学本科教育中贯彻德法兼修的关键实施者,承载着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使命,需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武装教师头脑,牢牢抓住教师队伍师德建设这个“牛鼻子”。

法学教师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才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才能引导和培养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拥有自信。

法学教师在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方面要有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使命意识。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所指出的,法学专业教师要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做好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同时,深入了解法律实际工作,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多用正能量鼓舞激励学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贯重视法学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当前又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是重点加强了“马工程”教材任课教师的学习与培训,引导他们树立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增强他们传播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自觉和自信;二是对讲授偏西方的法学思想、法学理论、法学部门的任课教师加强了交流与座谈,引导他们同时关注西方法治思想、理论与体系的问题与局限,走出对西方法治思想、理论与体系的迷信与过度推崇,努力做到公正、客观、全面、历史地去看待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问题与不足,尽可能多用建设性的正能量去引导和鼓舞、激励学生。

法学教师要做到“德法兼修”,既要加强师德建设,又要重视业务能力提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和业务能力提升的结合,鼓励青年教师关注和研究中国问题,探索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的中南方案。学校尤其重视对教师的实务锻炼。早在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就出台了“青年教师挂职锻炼计划”,先后派出大批青年教师到司法实务部门挂职锻炼一年。2013年,由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实施的“双千计划”推出后,学校又从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选派了5名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力强、能够帮助法律实务部门分析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忠实履职的老师作为派出教师,先后到法院、检察院挂职锻炼。通过与实务部门的交流,增强了教师队伍教学、科研等业务水平。

(三)加强法学学科建设,着重提高法学教材体系的思想政治性与科学水平

要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必须要加强法学学科建设。在法学学科建设过程中,法学教材体系建设占有重要地位。法学教材是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基本素材。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对于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要有底气、有自信。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要积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

加强法学教材体系建设,首先要提高思想政治性,确保“马工程”法学教材的使用。我们目前的法学教材,在基本术语、基本体系方面多源自西方,所内含的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具有一些西方烙印,亟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举办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示范培训班的通知》要求,选派6 名教师参加了 2017 年 4 月在北京举办的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示范培训班。结合“先培训、后上课”的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国际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等 6 种“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我校韩龙教授作为“马工程”重点教材《国际经济法学》编写课题组的主要成员,还受邀做了题为“人民币汇率争端的国际经济法评析”的主题授课。除“马工程”教材外,《法律职业伦理》也是贯彻德法兼修的一门重要课程。目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对法律职业伦理、职业操守的教育还不够,在《法律职业伦理》教材的编写、使用方面存在短板,在进课堂方面还做得明显不足。这是我校在今后法学教材建设方面需要努力改进之处。

加强法学教材体系建设,在提高思想政治性的同时也要提高科学性,增强科学水平。法学教材体系建设中要遵循科学精神,勇于批判、探索、求实、创新,注意解决新问题、探讨新理论、使用新方法,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新经验和法学科学研究的新成果,建设一套具有时代特点、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法学教材体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法学教材体系建设上一直遵循科学精神,已有组织、有计划地重点建设了一批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和核心主干课程教材,集体出版使用,对非主干和核心课程,积极鼓励任课教师自编教材,现已逐步形成以重点教材为核心,各种类自编教材为支撑,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具有中国特色、中南特点的法学教材体系。

(四)不断丰富和完善法学人才培养中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法学人才培养过程中特别关注实践教学和应用能力培养,在法学的实训、实验、实践教育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规章制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法学教育开展以来,实验教学始终是我校法学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学校确立了“大法学”的观念,整合法学院、原公安学院的实验教学资源,组建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中心下设法制运行和法庭科学两个大实验区,各实验区下设若干实验室。教学内容可以覆盖到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所有专业的和方向。至此,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形成了全新的实验教学体系,学生可以通过多种类型的实验教学,置身于立法、司法的各个环节并亲身体验法律运行的全过程。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成立前后,学校累计投入一千多万元人民币,用于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发展,购置形成了高、中、低档齐全,符合实战部门仪器设备配置状况,能够满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需要的设备仪器体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将实验教学面积扩增至6177平方米,以满足全面推进法学实验教学的需要;选拔了一批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充实到实验教学队伍中,构建了结构科学、完备的法学实验教学队伍,以开展高覆盖度、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学实验教学;全面创新了实验教学制度,为推进法学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在开展试验教学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中心于2007年12月被评为湖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9年1月被批准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0年5月,中心成功研发国内首款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法学实验教学系统(Legal Experimental Teaching System,缩写“LETS”),将法律实务全过程搬上网络,用于在线全程模拟立法业务、执法业务、诉讼业务、非诉业务等过程。通过该系统,教师可以创建大量法学实验教学项目,学生可以分组或者自主进行立法、执法、诉讼和非讼业务等模拟实验,扮演原告、被告、法官、律师等不同角色模拟学习。LETS实现了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将法律实践在网上重现,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在开展试验教学方面取得的一项重大成果。基于LETS软件的法学实验教学体系在2014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该系统不仅在校内运行过程中产生了良好的实验教学效果,还向外推广,国内现有三十余所兄弟高校正在使用该系统开展实验教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开设了全程法学实验课程。全程实验课分为两种类型:一是面向全体法学本科生的实验课,即法学实训课,学校将其定为必修课,学时为48学时,3个学分,目前已开设有诉讼法实训、民事法实训、商事法实训、行政法实训、法律方法应用实训等课程;二是由学生报名,经过初试,选拔出一部分学生参与小课堂授课的法律诊所课程,目前开设有劳动法诊所课程、民事法诊所课程、经济法诊所课程、民诉法诊所课程、证据法诊所课程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注重实践基地的建设和法律援助工作。学校和法学院积极开拓实践教学基地,先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自贸试验区等地设立了45个校外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学生集中实习率达到74%以上;2013年,我校法学院与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的实习基地获批为“省级实习实训基地”。我校是较早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高校,通过选拔一批学生来接受社会咨询并在必要时提供诉讼服务,让学生在援助弱势群体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并提高了他们“匡扶正义”的社会责任感。

可见,丰富多样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不仅明显提高了法学本科生的实务技能,也有助于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念,有明显的“德法兼修”成效。

二、中南建议

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种配套制度的建设支持,需要各种培养目标和培养战略的有机对接,需要在贯彻落实的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培养措施。为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严格贯彻落实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方针的同时,也开始从具体举措上自我探索,并就如何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提出三条具体建议。

(一)改革对法学教师的考评体系,从重科研转为重教研互动,加强师德考核力度

根据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总体要求,人才培养在一流法学学科建设中处于优先地位。只有培养出一流法学人才,才能成为一流法学学科。但目前法学教师考评体系偏重科研,对教书育人的教学业绩重视不够,这不利于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因此,对法学教师的考评体系,要从重科研转变为重教研互动,加强师德考核力度。

在法学教师绩效评价中,无论是年度评价、聘期评价还是职称晋升评价,都要突出强调教育教学业绩的重要性。各学校要出台法学人才培养综合评价细则,通过规范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健全教学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课堂教学纪律考核等途径,让法学教师回归本位并做好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对于传统上对教师考评所侧重的科研绩效,除要探索建立以“代表性成果”为中心的质量评价机制外,也要考察科研成果对教学的促进和反哺作用,提高教研论文、教材、教学课题等教学研究成果所占的权重。法学教师绩效评价中要加强师德考核力度,实施师德评价“一票否决”,并把师德要求贯彻到教师教书育人的全过程。

(二)要丰富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和通识课程体系,因材施教,分类培养

课程体系建设是法学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课程体系主要包括专业课程和通识课程两个部分。

法学专业课程是法学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它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与非核心课程两类。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无论是核心课程还是非核心课程,在法学人才培养中都发挥着培养专业理论与技能的重要作用。

通识教育课程是法学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大致由哲学与方法论、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四大模块构成,是一套旨在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开阔视野、强化通识的跨学科教学体系。通识教育课程可以培养法学学生具有多学科思维方式和综合分析问题的方法与能力,成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有社会责任感、全面发展的社会和国家的公民,在实现德法兼修培养目标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呈现出多层次和分类别的特点,这是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法学课程设置得越全面,菜单越丰富,学生的选择余地就越大,对学生的因材施教、分类培养就越容易实现。因此,丰富和完善法学课程体系,更有利于实现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目标。

(三)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深化改革为契机,及时出台指导建设性文件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自2012年启动以来,全国法学院校以“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为依托,在法学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但在卓越工程的开展过程中,法学人才培养也面临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需要结合当前法治实践与国家法学人才培养战略的调整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更好地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以“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建设为例,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展开,对涉外法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这突出表现在服务于中亚、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人才极为欠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传统上培养的国际化法律人才,主要是以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为主的国际化人才,但随着中亚、非洲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能够服务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人才出现了供给不足的问题。我们培养的涉外法律人才能否很好地服务国家的“一带一路”倡议,这是当前“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在深化改革中亟需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再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推出的“双千计划”,其初衷是摆脱法学教育界与法律实务部门相脱节的问题。但目前从高校受聘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兼职或挂职进展顺利,而从实务部门受聘到高校兼职或挂职所取得的成效不大。当前需要对“双千计划”进行改革,解决实务部门到高校任职的实际障碍,使实务人员到高校任职没有顾虑,真正实现法学教育界和法律实务部门的双向交流。

所以,希望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深化改革为契机,由教育部法学教指委广泛征求法学教授、法学院校意见,出台指导建设性文件,更好地促进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这一目标的实现。

总之,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时代使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高校,会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与使命意识,全力投入到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这一伟大工程中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贡献中南力量。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是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共同主办的,以法学教育为主要关注点的学术刊物,每年以四辑公开出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担任编委会主任。本期推介的文章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仁山老师的文章,原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7年第4辑,欢迎学界人士关注,欢迎专家学者投稿支持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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