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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教育质量评价研讨会暨法学教育质量联盟2020年会成功举办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2-08 [来源]: [浏览次数]:

11月28日,“第二届教育质量评价研讨会暨法学教育质量联盟2020会”成功举办。鉴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研讨会采取线上方式举行。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李树忠教授以及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负责人为会议致辞。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杜瑞军副教授、上海大学教务部副部长辛明军教授为研讨会作主报告。来自我校以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昌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东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等二十余所院校的领导、专家等3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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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忠在致辞中指出,在深化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的过程中,未来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将按照分类评价的理念,形成几种大类的评估标准,不同评估标准之间的基本区别就是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需要满足的不同的底线。他进一步指出,未来高等教育的评价方式,应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自我整改和督促整改相结合,同时,还应加强技术介入简化评价程序。从法学教指委的角度,在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的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提升法学专业教育的质量,主要应从加强对《法学国标》落实工作的评价、深入推动法学一流专业的遴选和验收、深入推动《卓法计划2.0》、协助展开法学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测以及协助做好法学专业教材质量工程等方面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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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忠教授作主报告

杜瑞军从“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与挑战”“高等教育质量文化的提出及诉求”以及“高等教育质量文化建设的路径”具体阐述了高等教育质量文化建设的基本逻辑。他强调,质量是新时代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核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应着力于高校内部质量文化建设,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提升中国高等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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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瑞军副教授作主报告

辛明军通过分享上海大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经验与特色,指出新时代教育评价模式下,应建立健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常态化质量监测,探索数据治理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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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明军教授作主报告

交流研讨环节,与会高校教师围绕教育质量评价、新时代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积极研讨。之后,质量评估中心负责人代表法学教育质量联盟,对本年度的联盟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未来联盟的发展和相关工作提出若干建议供与会联盟成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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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头像

“第二届教育质量评价研讨会暨法学教育质量联盟2020年会”的成功举办,对与会高校进一步深入领会《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认清教育评价方向,明确教育评价标准,进而推动各自校内教育评价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我校将在认真总结会议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规范校内教育评价体系。同时,根据分类评价导向,立足学校定位,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在校内评估工作中,将把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指标置于突出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