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建立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依据
数据采集依据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附件1)进行填报。工科类相关数据采集依据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附件2)进行填报。
二、填报方式
数据采集采取系统填报方式,各牵头单位以指定账号登录并进行相关操作。具体填报方式将在填报培训会上详细说明。
培训会时间:11月1日(周五)下午14:30
地点:昌平校区厚德楼408机房
三、部门分工及时间节点
各部门分工见《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3)。
其中表“1-2”“1-3”“1-4-1”“1-5-1”“1-5-3”“1-6”六张表格为学校基础数据(牵头部门为人事处、教务处),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务必于11月7日(星期四)前完成填报。
所有表格务必于11月18日(星期一)前完成填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铁军 电话:58909704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服务于政府宏观管理与决策,服务于高校内部质量提升,服务于高等教育评估认证,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务必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