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要求,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认真开展了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自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58908099
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