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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德法兼修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者:程雁雷 [发表时间]:2017-10-23 [来源]:《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7第3辑 [浏览次数]: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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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雁雷

程雁雷,女,安徽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

1985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1991北京大学法律系行政法学硕士课程班结业,199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0年晋升为教授。先后任安徽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人事处副处长、安徽省暨安徽大学高教所所长、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2016年4月任安徽大学党委常委、法学院院长。2016年5月任党委常委、副校长。  

  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多项,公开发表学术成果100多万字,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立法建议稿20多份。2006年获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奖二等奖,2008年获安徽省首届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2011年入选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012年安徽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014年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兼任中国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安徽省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被聘为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受聘全国教育行政执法综合改革试点专家组成员。担任安徽省委法律顾问,省政府法律顾问。2013年受聘任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创新德法兼修高素质法律人才

 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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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明确提出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律人才”。这是在充分考虑德与才辩证关系的基础之上,提出的科学育人理念和育人要求,指出了培育法治人才的关键所在。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怎么用、谁来用,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就是强调在法学人才的培养中,要坚持提升法科学生的道德品德、坚持培养法科学生的专业素养,形成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我校于1979年在全国地方大学率先恢复重建法学专业,近四十年来,学校不断加强法科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和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注重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学校,形成优良的办学传统和深厚的办学积淀,按照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办学理念,不断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

一、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从坚定理想信念入手促进德法兼修

加强党的领导,是培养德法兼修法律人才的根本保证。我校一直以坚定的信念引导师生,以扎实的工作团结师生,善于用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的榜样力量感染和影响师生,法学院涌现出一批先锋模范:如,我校著名罗马法专家周枬教授,在90岁高龄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今年4月1日去世的老优秀党员、105岁的著名国际法专家朱学山教授,在病床上依然坚持每天看新闻,时刻关注法治人才培养和司法改革;2013年张瑞林教授不仅自己立遗嘱向红十字会捐献遗体,还动员妻子去世后捐献遗体;95岁的姜峰教授20多年来一直默默地捐助贫困学童。这些优秀党员的感人事迹,感染一代又一代安大法学人,引领无数安大法学学子在党旗的号召下健康成长成才。我们注重选塑优秀典型,潜心教学三十余年的中国法制史周少元教授、利用所学知识为近千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500余万元的李坤刚教授,被授予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我们注重发挥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安排党员和骨干教师对接每一个学生宿舍,从解决学生学习、生活、发展的实际需要入手,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

二、注重学院文化建设,在潜移默化中促进德法兼修

我校恢复重建法学专业时,周枬、陈盛清、朱学山、陈安明、王榕等一批老教授,他们心系国家、植根中国法学教育的崇高情怀,笔耕不辍、锐意创新的治学态度,坚守讲台、淡泊名利的学者风范,信仰法治、推进法治的人生追求,铸就了我校法学以德润法的文化之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要“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近年来,在传承老一辈法学教育家铸就的文化基础上,结合时代特点勇于开拓创新,不断加强法学文化建设:建设以“晴耕雨读”为主题的开放式、共享式法律图书馆,引导师生不断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一切以师生为本的理念,注重在工作中凝聚师生、服务师生,增强师生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坚持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全院大会,增进教师交流,加强教学团队融合;我们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出一批受到学生普遍赞誉的优秀教师;我们将历届毕业生合影挂在楼道上,让每一位毕业生回到母校都能找到自己在安徽大学法学院留下的印记,增强学生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全面修订培养方案,以“三结合”教育机制促进德法兼修

通过全面修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德育、知识、素质、能力并重的培养有效融于一体,确保法学专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法学本土教育与国际化教育的有机结合。

在道德品格教育方面,我们提出要使学生具有为实现祖国富强、民族复兴和法治进步而奋斗的理想,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养成法律人的审美情趣和行为方式,塑造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智。秉承“至诚、至坚、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和“明法、尚德、求实、维新”的学院文化,培养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引导学生崇尚法治、追求卓越、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在专业知识教育方面,我们强调要使学生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缜密的法律思维和科学的法学方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熟练的法律实务技能,有较强的理论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以及法律事实探知能力,具有较强的法律职业岗位适应性和职业发展能力。

在综合素质教育方面,除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课程等模块以外,专门设置跨专业选修课程模块和素质教育考核模块,引导和鼓励同学们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广泛吸收其他学科知识体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文化、体育、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专业实际,组织学生结合专业开展法律援助、普法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

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化意识和国际化视野,通过开设双语教学课程,提高学生专业英语的理解运用能力以及对英美法的了解。通过接受境外留学生和选派出境交换生学习,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培养学生的国际化意识和国际化视野,以及对人类法律文明多样化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体认。通过境外交流扩大学院影响,加强学生对法学院的认同感和自豪感。通过加大对包括台版、外文图书期刊等在内的专业图书资料、中外法律数据库的投入、购置,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中外法律知识、及时了解世界法律讯息的条件,院资料室向本科生全面开放,培养其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适应性学习、发展性学习的能力。

四、依托综合性大学学科齐全的优势,以“双型”规格培养促进德法兼修

不断优化应用型和复合型课程体系,在重点建设16门核心课程的同时,开设50余门应用型专业选修课,增加复合型的外语、经济、管理(商学)跨专业选修课程和专题讲座,以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和不同法律职业岗位的多样化需求,实现人才培养的德法兼修。

一方面,优化应用型和复合型课程体系,拓宽专业教育口径。我校既注意加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的系统性,夯实基础,又增加选修课比例,通过专业拓展教育,增强学生的不同法律专业岗位的适应性。学校要求教师密切关注课程的教学内容,或依据立法的变化,或依据知识体系的更新,或依据对实践的回应,并及时作出调整。在专业方向上,根据社会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广度、法学教育发展的趋势,以及师资结构特点和专业发展潜力,分设不同的法律实务方向,并分别针对性地设置专业选修课程、方向深化课程、方向选修课程、方向实务实训课程等。另一方面,增加复合型跨专业选修课程,拓宽学生知识面。开设跨专业选修课程,以满足学生跟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和不同法律职业岗位的多样化需求。

五、拓展专业素质教育渠道,以“四铁”品格促进德法兼修

通过开设新生“法学启航工程”教育、专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课程、聘请杰出校友回母校谈法律人生等,培养学生“铁肩担道义”;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理律杯”模拟法庭大赛、华东地区高校法庭辩论赛等赛事,培养学生“铁嘴辩公正”;通过参加“挑战杯”“学术之星”“法学征文”、制作司法文书等,培养学生“铁笔明法理”;通过法制宣传、法律援助、送法进社区进监所等,培养学生“铁腿察社情”等,锻造学生专业高素质。学校通过将社会责任感纳入学分制,强化对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创设“法学启航工程”模式,加强学生的职业伦理素质教育。我们针对本科一年级新生开设“法学启航工程”教育课程,安排院内资深教授和实务部门的优秀校友授课,以提高新生的法学专业学习的适应能力、主动学习和自主学习能力。

结合法律职业特点,加强学生的职业伦理素质教育。学校长期坚持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结合新时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教育学生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

实施法律援助,培养学生投身公益、关注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感。成立于2002年的安徽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我省第一个以学生为主体独立运作的法律援助中心。十五年来,开展各类活动近千场,已经成为在省内乃至国内颇有影响力的学生法律公益组织,去年法援的普法活动荣获安徽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二等奖。

倡导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增强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实践能力,培养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将暑期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并记入学生学分。组织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进监所,送法下乡,增强学生的爱心与人文情怀。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科技文化大赛和法律专业技能方面的比赛。近年来,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我院各届本科生先后有5次获得国家奖(分别为二等奖2次、三等奖3次),表现出很强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在全国“理律杯”模拟法庭大赛中,我院获得全国八强赛队、最佳辩手奖和最佳诉状奖;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学生选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中,我校2014级法学专业学生梁新意荣获全国特等奖和最佳内容奖。

六、构建实践教学新体系,以“四力”训练促进德法兼修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治人才素质的核心就是实践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为进一步强化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学校专门成立“法学实践教学中心”,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中心和基地为平台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实践教学队伍,共同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共同承担实践教学课程,共同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学校定期选派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实务部门定期选派有经验的业务骨干来学校指导。学校定期联系合肥市法院到我校开庭审理各类案件,使学生在真实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学习。

今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走进安徽大学开庭。这是第四巡回法庭成立以来第一次进入高校举行庭审,并在庭审中第一次出现了法官助理角色。这也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司法审判中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在合作中共同推进法治教育和司法改革的互动。

我们加大实践教学投入,法学实践教学中心、劳动法律诊所、刑事法律诊所、涉外法律诊所均安排专门的教学场所,将有模拟审判实验室和现代化的数字模拟法庭,确保各种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强化学生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和法律事实探知能力的训练。

我们不断加大实践教学比重,落实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的理念。我院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课程模块学时达到1064学时,占总学时数28%。实践教学活动贯穿于大学四年的全过程,除第八学期安排校外实习外,从第一至第七学期均有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安排。

我们进一步优化实践教学模块。通过优化“三个课堂”的实践教学模块,强化各模块之间的内在衔接和良性互动。加强案例教学课程建设,鼓励教师编写经典案例教学课程,提高第一课堂案例教学的效果。通过旁听庭审、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毕业论文写作等第二课堂的训练,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使其掌握基本的法律实务技能。通过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实习、社区法律服务、暑期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第三课堂的锻炼,培养学生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我校不断强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通过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并通过校内外实践教学平台,在有实务经验的专兼老师的指导下,培养学生掌握法律实务技能、处理各种法律事务的实际能力以及法律职业岗位的就业能力。

为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联系与建设,学院专门成立实践教学中心。我院签约的校外实习基地共有34家,包括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部门、大型企业以及公证机构等,其中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实践基地为国家级校外大学生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七、提升师资水平,从提升教学团队质量入手促德法兼修

学院狠抓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要求,加强教师队伍的教育培养,坚定教师理想信念,提升道德情操,促进教师自身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提高。

首先,注重年轻教师的培养,力求优师育优才。注重提升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能力,每年定期开展年轻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我院沈岚老师参加“首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文科组竞赛,获得三等奖,充分展示了我校青年教师的风采。设立“法学院校友奖教金基金”,专门奖励德才兼备的年轻教师。每人每次给予3万元奖励。

其次,落实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双千计划”。目前已经有20 名互聘互派骨干教师和实务部门骨干,我校对来法学院挂职的同志一律任命为副院长。受聘到我校兼职任教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能够把司法实践的最新经验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如开设《模拟法庭课》;切实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深度对接,形成合力协同培养法治国家建设所急需的高质量法律人才。

再次,通过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加强教学研究,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学校鼓励和引导教师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的理论修养,发表教学研究成果,提高教学水平,十多年来,我院在省、校两级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中成果丰硕,2014年,我校法学院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先后获得安徽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和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最后,鼓励教师开发和编写核心课程教材和案例教学教材,在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优先推荐立项、优先安排经费。定期安排教师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整理,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供本院学生使用的教学案例库。学校还不断加强教学规范化建设,通过听课制、督导制、期中教学检查、学生评教等,加强对教师教学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是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共同主办的,以法学教育为主要关注点的学术刊物,每年以四辑公开出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担任编委会主任。本期推介的文章是安徽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程雁雷老师的文章,原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7年第3辑,欢迎学界人士关注,欢迎专家学者投稿支持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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