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届全国法学专业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7-2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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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法学专业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法学专业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升信息技术在法学专业课堂教学改革,尤其是教学方法改革实践应用过程中的充分性、合理性与有效性,提升新时代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政法教育专业委员会,拟于近期联合举办第一届全国法学专业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本次大赛的目的在于依托教育学与教育技术学寻求理论资源,借助信息化的平台与技术手段,探索推动法学专业教学方法改革的可能路径,以法学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模式创新推动法学专业课堂教学方法改革。


二、参赛人员范围

大赛主要面向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课程的主讲教师,参赛课时需为法学专业课程,学生层次不限,鼓励法学专业案例类、研讨类、讨论类课程参加比赛。


三、参赛项目及要求

大赛项目的主要内容为法学专业课程信息化教学设计以及在课程教学设计指导下的课堂教学实践。参赛项目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视频与教学资源三部分,三项内容保持一致。参赛项目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突出法学专业特点

参赛课时应紧密结合法学专业课程的特点,遵循法治人才培养的规律,围绕法律思维养成、法学方法训练、实务技能培养等教学重点与难点,科学选择教学方法,系统优化教学过程。

(二)突出理念、模式创新

参赛课时应突出理念、模式创新,积极探索信息化环境下的法学教学新模式,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运用教学设计的基本理论与混合式教学方法,系统整合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教学要素与教学环节,实现教学创新。

(三)突出信息技术的创新运用

参赛课时应充分运用先进且与教学设计思路相匹配的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设施,优化教与学的过程。要重点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以学生为中心”的覆盖教学全过程的学生自主学习环境。


四、组织单位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政法教育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组织实施。

大赛组委会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法学教育领域、教育信息化领域有关专家为委员,负责大赛指导工作;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政法大学。


五、其他事宜

1.大赛报名时间、赛项方案、评分指标、参赛视频制作要求等有关材料参考第一届全国法学专业信息化教学大赛指南(附件1),由“大赛专题网站”(http://litc.cupl.edu.cn)进行公布。

2.请各参赛高校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大赛。

附件:1.第一届全国法学专业信息化教学大赛指南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政法大学(代章)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