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 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现启动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依据
数据采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1)进行采集填报,其中含有“院校篇”“专业篇”和“学科篇”三部分,包括本科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关数据。
二、填报方式
数据采集仍采用校内系统填报方式,各牵头单位以指定账号登录并进行相关操作。具体填报方式将在填报培训会上详细说明。
培训会时间:12月5日(周五)下午14:30
地点:昌平校区致公楼404机房
三、部门分工及时间节点
各部门分工见《2025年数据采集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2)。基础数据表须优先采集,供其他表格关联调用,具体包括:
“院校篇”中表 1-1 至表 1-6,表 4-1 至表 4-3,表 4-5 至 4-7,表 5-1 至表 5-3,表 6-4,表 6-5,以及“专业篇”中表 7-4,表 7-10。
基础数据表务必于12月12日(星期五)前完成填报。
所有表格务必于12月29日(星期一)前完成填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铁军 电话:58909704
2025年是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开展数据采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是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和质量预警、探索构建数智化学科专业“画像”,是重塑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务必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附件:1.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
2.2025年数据采集填报任务分解表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12月3日